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一项惠民利民工程,是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可靠保障,是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举措。为增强居民生活抗风险能力、保证居民切实享受国家医疗政策福利,山七镇纪委持续跟踪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,锚定参保率工作目标,督促村(社区)干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,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,并强调根据实际情况,灵活调整群众工作方式方法,力争实现“人人参保,户户平安”。
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,以高位推动为前提,强化责任担当蓄势能。山七镇纪委根据工作安排部署,结合参保率指标,对各村(社区)干部医保缴费工作调度。现场深刻传达党政领导同志对做好此项民生工程的坚决态度,压实主体责任;阐明医保缴费工作的惠民属性,强化担当意识。激励先进、鞭策后进,激发各村(社区)干部落实工作的内生动力。
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,以效能督查为抓手,切实履职尽责添动能。通过细化指标,山七镇纪委紧盯后进村和个人工作实效,认真听取其工作难点、堵点,帮助梳理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。进一步强调优良作风的重要性,明确对待“庸懒散怠”等不良风气“零容忍”的态度和力度,警醒各村(社区)干部牢记为民初心使命,凝心聚力落实好医保惠民工程。
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,以求真务实为导向,探索创新思路增效能。山七镇纪委在分管业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,指出各村(社区)增强居民医保缴费积极性的具体实施方法缺少灵活性,存在“一招鲜吃遍天”的思维误区。强调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宣传、精确引导,避免居民因不清楚医保政策细则对其工作产生误解和抵触心理,确保医保政策实实在在地惠及山七镇广大居民群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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