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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法院:开展“8·15”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

发布时间:2024-08-16 来源:县法院 作者:吴玉林 阅读次数: 【字体大小:

为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新风尚,8月15日,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当天,县人民法院干警走进城区公园,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。

在活动现场,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、现场宣讲等方式,向来往群众详细介绍了全国生态日的设立背景、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及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。干警们还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辖区内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以案说法,呼吁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,从日常点滴做起,以实际行动守护蓝天白云、绿水青山。

现场群众积极参与,反响热烈,大家纷纷表示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,遵守法律法规,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,共同守护美丽家园。

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,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。近年来,舒城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,着力做好生态修复、环境保护、绿色发展“三篇文章”,全面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、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,为绿水青山筑起坚实的司法屏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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